仲介服務費,俗稱佣金,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的服務報酬,買賣雙方服務費以合計不超過房屋成交總價的6%為限。
買賣屋自己來?房仲:小心誤觸「地雷」
買賣雙方直接的接觸,雖可以省下仲介服務費,但對於買方來說,等同必須自行承受買到「問題屋」風險,因為「屋主自售」案件,並不受新版不動產說明書的管轄限制,容易變成買賣交易的灰色地帶。
不動產仲介費擬採逐級累退
內政部研擬修正「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將目前仲介收取服務報酬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改採比例逐級累退計收方式。
物價飛漲房仲服務費逆勢喊降
內政部日前與房仲公會全聯會達成共識,未來房仲服務費最多將調降兩個百分點,總價6,000萬元以上不動產,房仲服務費占總價比將由6%降為4%,房仲業更擔心,未來房仲服務費1至2%將成常...
仲介費調降╱服務費當誘因房仲守買賣價
仲介服務費是房仲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有成交量才有獲利,房仲人員的工作,就是從中奔走、拉近買賣雙方的距離,可說是買賣雙方價格協商的要角。
房價逾兩千萬仲介費將調降
物價蠢蠢欲動,但買賣房屋仲介服務費將逆勢略降了!內政部日前與房仲公會全聯會達成共識,未來服務費將採分級累退制,成交價2000萬元以下的服務費維持不變,最高可收6%;超過則將調降1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