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國產署積極推動標租機制
標租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權供民間利用活化重要管道之一,達成活化利用無預定用途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並可增裕國庫及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多贏。
二房東租屋新制後天上路
內政部明定「包租定型化契約」和「轉租定型化契約」將在6月上路,主要用以規範「包租業」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予「承租人」之法律關係,也就是俗稱的二房東以及包租代管業,且為防止包租業超收及...
包轉租契約新制6月1日上路房東房客權益更有保障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
租賃條例施行包租代管法制化租屋管理免煩惱
為健全租屋市場,已建立「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包租代管服務制度,並具備「專業證照制度」、「業務責任規範」、「損害代償機制」等三大安全機制
強化保障住宅租賃關係四類租賃契約全面納入規範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將於今年6月27日上路,為全面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保障租賃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