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建屋,要繳契稅!房產新聞

土地出租建屋,要繳契稅!

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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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積極推動標租機制房產新聞

國產署積極推動標租機制

標租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權供民間利用活化重要管道之一,達成活化利用無預定用途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並可增裕國庫及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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