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
點交程序明確化兼顧房東房客權益
近日有民眾於媒體投書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住宅條例)第12條規定的點交程序,跳過民事程序及趕走房客免上法院,恐過於保障房東,忽視房客權益。
租屋者有向房東合法取得申請租金補助文件權益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出租人不得拒絕承租人遷入戶籍、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及申請租屋補助,押租金也不得高於兩個月租金,提醒消費者要熟悉該租賃專法的相關規定。
包轉租契約新制6月1日上路房東房客權益更有保障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108)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
規範包租業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預計6月上路全面保障房東及房客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租屋瑣事交給專業的來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從今(107)年6月27日施行至今已3個月,藉由租賃契約全面規範及專業服務等變革,改善過去租屋問題,讓房東房客都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