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5月1日開徵新竹市貼心提供多元繳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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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房屋稅是按月課徵,請民眾檢視稅單,房屋如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自住用房屋未滿3戶,並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房屋,可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5月1日開徵新竹市貼心提供多元繳稅管道

112年稅單及轉帳繳納通知已於4月19日全面寄發,繳納期限自5月1日至5月31日,民眾可透過線上查繳稅、等e化管道繳納。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應先檢視稅單所載內容是否正確,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利用線上查繳稅系統查詢(https://reurl.cc/1eLWL9)、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或透由稅務局網站(https://reurl.cc/vkbxRe)等多元管道申請補發。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112年開徵戶數計20萬3,126戶,開徵稅額19.2億元,其中達16萬1,789戶,占開徵戶數近8成。另為,本市去年7月1日起實施,按非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3.6%。

稅務局表示,稅務局網站設有專區(https://reurl.cc/XLr9z0),提供宣導、徵收率Q&A及等供民眾查閱,並針對持有自住戶數未滿3戶之納稅義務人,寄發輔導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通知單,稅率可由原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4%或3.6%降為自住用1.2%,目前已有900多戶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稅務局提醒,將於5月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是按月課徵,請民眾檢視稅單,房屋如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自住用房屋未滿3戶,並無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房屋,可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如於112年5月15日以前申請者,稅單上5月及6月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112年5月16日以後申請者,只有6月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

另外,為鼓勵民眾使用e化繳稅,凡使用線上查繳稅、繳稅、等e化繳稅管道繳納,就可參加1萬元好禮大方送;民眾也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繳納,也可透過)、、活期()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稅務局

文章轉載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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