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醒邦、賴昭穎∕台北報導】
紛擾多時的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的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案,行政院要求其中約一百四十戶的合法眷舍住戶,須在明年二月底前自行搬遷,政府將發給搬遷補助費;逾期不搬的住戶將被告,到時一毛錢也拿不到。
營建署表示,華光社區都更案基地位於中正紀念堂旁,在北市杭州南路、金山南路、愛國東路、金華街等四條要道之間,面積約十二公頃,為國家級六大都更指標案之一,計畫打造成台北金融專區、電信科技園區及觀光文化特色景點,初估投資金額近兩百億元。
目前有法務部及其下轄各單位退休員工眷舍,及長年違建戶。財政部官員表示,約五、六年前政府有意推動都市更新,當地不少住戶拒絕搬遷,因而形成釘子戶,都更案也卡住。
目前處理方式:一、仍在職司法人員須無條件將戶籍及住家成員全數遷出。二、已退休、但具有合法擁有權的住戶,依職等給予一五○萬至兩百廿萬元補償金。三、違建及占用戶,將採取訴訟途徑解決。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