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規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確保建商須如期完成興建,以利...
嚴懲炒作!內政部修法預售屋禁換約建立檢舉機制
內政部於9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
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首次揭露資訊更即時完整
7月1日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上路後,「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21日首次揭露945筆新制成交案件資訊。
預售屋管理新制7/1上路紅單轉讓走入歷史
本次修法除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外,更增加多項預售屋銷售市場的管理機制,相信施行後,將可有效減少炒作,讓不動產市場回歸正常機制。
內政部提醒買預售屋要注意這9點
民眾購屋務必冷靜考慮,尤其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預售屋買賣契約攸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特別注意「是否已領有建造執照」等大9事項,以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新制預售屋買賣契約明年元旦上路消費者權益更有保障
內政部表示,這次契約修正重點包括:一、預售屋建材不得使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及檢測規定。二、配合民法規定共有部分停車位(法定停車位)不予分配土地權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