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者有向房東合法取得申請租金補助文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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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出租人不得拒絕承租人遷入戶籍、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及申請租屋補助,押租金也不得高於兩個月租金,提醒消費者要熟悉該租賃專法的相關規定。

租屋者有向房東合法取得申請租金補助文件權益

竹市一位鄭小姐因念書與工作需要於,看了,但鄭小姐因欲申請補助需要,除需要影本,更需要)提供影本、影本等,彼此協調不成而決定,然欲沒收押金1萬5千元,引起鄭小姐不滿而與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表示,依《》規定,不得拒絕及申請補助,也不得高於兩個月租金,提醒消費者要熟悉該的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鄭小姐是北上一邊念書一邊工作,租下月租金7300元,由於希望申請補助,向索取影本、影本等,但不願提供,彼此起了爭執進而決定終止契約,但欲沒收押金1萬5千元,引起鄭小姐不滿向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表示,依《》規定,雙方約定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本案所收取實為超收;另,不得約定房客不得、不得約定房客不得、不得約定由房客負擔因此增加的稅賦、不得約定須繳回契約書等,而不願提供房客所需之影本、影本等,實已違反該條例。

另外,也提醒消費者,時簽訂契約尤其要注意「」內「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租賃雙方□得 □不得 」此勾選款項,將影響若未來雙方之一欲提前所涉及的違約金負擔,請消費者一定要特別注意。

消保官劉興振表示,此案在協調會議中,經消保官告知雙方權利義務,後也願意提供資料,供鄭小姐申請租賃補助,並退還多收的400元,另同意修改中不符合的部分約定,但鄭小姐後仍決定,最後雙方以房客支付一個月作為和解條件。

文章轉載自: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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