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聞 各項貸款用於購屋 申貸變麻煩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指出,民眾只要向銀行借款的用途是拿來買房子,不管是用那一種名義向銀行貸款,包括一般房貸,周轉金、理財型房貸或修繕貸款,統統都要列入「銀行法」30%的限額控管範圍內。 2011/05/16154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