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讚」即分享廣告臉書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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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最為人熟知的特點-「讚」按鈕,可能使臉書與其共同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冒著被名流或普通老百姓控告的風險。

(中央社台北電))最為人熟知的特點-「」按鈕,可能使與其共同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冒著被名流或普通老百姓控告的風險。

」()報導,目前用戶對產品或感興趣事物按「」時,用戶的朋友也會看到這些,而這可能違反法律,因為該州法律禁止未經授權,利用個人喜好作為

首宗控告的相關案件出現在加州聖荷西(San Jose),多名用戶宣稱,由於該網站利用「」按鈕做,使他們「在經濟上受到傷害」。試圖要求駁回該案,但遭法官拒絕。

今年1月首次推出「」()功能,用戶可選擇對產品按「」,這些產品通常與獎品、或甚至是的獎金結合。認為,是最有力的

然而,美國法官柯(Lucy Koh)堅決認為,倘若用戶選擇對特定產品或感興趣事物按「」,他們應有權獲得商業的部分收益。

先前才解決美國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1起隱私權控告,當時被控曾承諾對消費者在上的資訊保密,但隨後卻讓這些資料可供分享並公開。(譯者:中央社張雅亭)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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