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焦點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5年內因繼承移轉免追繳原退還稅款 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若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包括供營業使用、出租他人及全戶遷出戶籍等,將會被追繳原退稅款 2018/08/07615 閱讀全文
房產新聞 出售繼承取得土地如何節稅? 林先生問:父親過世之後留下大筆土地,為了節省土地增值稅,兄弟三人想先由媽媽繼承土地,將來媽媽過世後再由三兄弟繼承,請問未來三兄弟出售土地,能否達到墊高前次移轉現值的效果,節省土增稅... 2012/03/01340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