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聞 容積獎勵設總量上限明年實施 內政部今天通過營建署有關增訂都市計畫容積獎勵上限規定,在實施都市更新地區的獎勵上限為50%,其他地區獎勵上限為20%,明年起實施。 2013/05/02414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