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解決中央機關每年編列鉅額租金卻無辦公定所之問題,故於新莊副都心內興建合署辦公大樓,期能解決中央單位辦公空間問題,並可有效帶動地區週邊發展,並塑造優質永續為民服務環境。該工程已於98年12月16日決標,主辦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工程由互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福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承攬,總造價為新台幣61億餘元(包含土建、機電、空調、景觀植栽工程等)工期1080日曆天,目前興建進度順利,預計於民國102年6月底前完工。
該工程佔地約2.1413公頃,主建物為2棟地上18樓層地下4樓層及綠色穿廊1棟之建築物。建築面積約2,768坪,總樓地板面積約5萬2,533坪,截至100年8月31日止預定進度為28.21%,實際進度為28.42%,工程略有超前。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工程完工後,將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等4個部會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以及檔案管理局等6個中央附屬機關進駐使用,可容納辦公人數約2,700人,節省每年租金約2.7億元支出。另配合週邊重大交通及文化建設,包括98年9月通車的東西向快速道路(八里新店線)、預定101年底全線開通的特二號道路、102年6月開通的機場捷運線及國家電影文化中心之預定興建,將能有效帶動地區的繁榮與發展。
文章轉載自: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