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同居購屋 掛名不一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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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來,社會風氣的逐漸開放,對於同居的接受度大開,加上低利優惠房貸與買屋保值的觀念使然,許多小情侶選擇在婚前一起買房子,作為愛的小屋與愛情保證。但房仲業者也提醒,掛名不等於安全,合購時必須要先談好,以免未來分手時徒生糾紛。

網路地產王∕錢素蘭∕綜合】
  近年來,社會風氣的逐漸開放,對於的接受度大開,加上低利優惠房貸的觀念使然,許多小選擇在婚前一起買子,作為與愛情保證。但仲業者也提醒,掛名不等於安全,合購時必須要先談好,以免未來分手時徒生糾紛。

■ 掛名並不穩 小心另一半

  過去曾有倆一起購,男方為了表示愛情堅貞不移,加上女方工作也比較穩定,貸款條件較好,就協議將在女方名下,再共同繳付貸款,不料男方變心,除了要求分手,還拒絕繳付貸款,而女方薪資又無法負擔全額貸,最後只有賠售的悲慘案例。因此不要以為掛名就可以高枕無憂,如果遇到感情變化,又賣不了,很有可能讓買美夢成惡夢。

■ 講清楚 貸款要留底

  住商不動產加盟行政處協理吳光華提醒,未婚合購子,常面對的是問題與貸款問題。部分多由於小倆口希望能夠保障彼此的權益所做的要求,因此要在兩人共同名下時,要先闡明兩人之間的出資比例,同時也要要求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而且切記建物及土地謄本是分別依照兩人的持分比例來各自持有。此外,貸款最好可以採取轉帳,較有憑証,以免日後為了子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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