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社會住宅 照顧就學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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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北市政府研擬「社會住宅自治條例」草案,昨天市府法規會審查通過,特別的是,照顧對象除設籍新北市的弱勢、青年、公共工程拆遷戶,也包括在新北市就學、就業滿一年以上人士。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報導】

政府研擬「自治條例」草案,昨天市府法規會審查通過,特別的是,照顧對象除的弱勢、青年、公共工程拆遷戶,也包括在滿一年以上人士。

副市長許志堅說,多,把在者納入,是要照顧在生活的弱勢者或青年,因此以滿一年以上者為準。

或在連續滿一年,申請人或、戶籍內直系親屬無,家戶所得在全市中位數所得以下,且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廿歲至四歲者;公共工程或都更拆遷戶等。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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