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登錄漏洞消基會籲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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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基會指出,建議內政部在子法中要求代銷業者與建商簽訂契約的30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備,避免代銷業者拖延實價登錄時間。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電)指出,建議內政部在子法中要求業者與的30日內向報備,避免業者拖延時間。

的區段化定義,建議考量差距,建議縮小範圍至門牌號碼20號以內,增加辨識性。

高房價是民怨之首,政府去年6月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立法院也通過機制相關增修條文,希望能防止房價遭到不正常炒作。

不過,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攸關性的制度缺失,建議在增修訂相關子法時,能夠補足配套,避免措施只做半套。

其中,在最容易炒高區域房價的市場,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表示,管理條例新增第26條之一及第24條之一,規定業者必須於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但林旺根表示,業者與業者或是個人交易不同,業者主要是接受整個不動產建案,新增條文中以「屆滿或終止」30日內進行申報即可,太過含糊,因為一個建案完銷時間可能半年,也可能長達3年。

貴在適時,林旺根說,如果業者在3年後完銷後,再申報成交案交易價格,資訊已經太舊,對消費者沒有

林旺根建議內政部增訂管理條例子法時,要求業者訂定後的30日內向報備完銷時間,以利查核業者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

此外,秘書長陳智義指出,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將使得只做半套,建議內政部應該在相關子法中界定「區段化、去識別化」

陳智義進一步表示,目前內政部上所提供的房地產交易價格查詢系統,就是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消費者參考,但區段化級距以100號為區段,以台北市居住密集程度而言,100號已經涵蓋建案,每坪房價有可能相差近19萬元,以30坪而言,一差就是570萬元。

陳智義認為,區段化太過隱諱,政府不該以牽涉個人隱私模糊處理,建議在相關子法中詳細界定,例如門牌1至10號、11至20號等單號或雙號為區間,比較具有可辨識性,也能讓消費者取得有益資訊,同時應該考量差距,訂定不同區段化的識別標準。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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