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擴大綠建築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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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將擴大綠建築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修正重點包括適用範圍朝擴大至除自用農舍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的所有建築基地皆適用。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電)內政部表示,將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修正重點包括至除自用及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的所有皆適用。

表示,行政院指示鼓勵的推動方向,完成管制範圍與提升基準研議,目前持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未來修正重點,包括基地保水指標的原則朝向至除適用自用、基地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及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山坡地外的所有皆須適用。

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原則朝向至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但衛生類(F-1組) 或經建築機關認可的,不在此限。

此外,為鼓勵綠建材使用多元化,推動國內綠建材產業發展,修正提高室內裝修材料的綠建材使用率,並增訂室外部位應使用綠建材及其使用率。

指出,參考相近緯度國家有關外殼部位的要求,也研擬增訂外牆及開窗部位的最低標準的外殼設計方式,與建築技術規則現行外殼整體性考量設計方式雙軌並行。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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