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障房屋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於9月1日生效。
規範包租業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預計6月上路全面保障房東及房客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上路權利義務有保障
切記要詳閱契約書內容,並儘量採用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如發現租約中有不合理的條款,應主動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以確保租屋品質及安全,也能住得放心。
租屋簽約停看聽權利義務有保障
新學期即將開學,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內政部特別提醒同學,租屋時,除應觀察周邊環境,檢視屋況外,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應停、看、聽,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了解相關資訊
強化保障住宅租賃關係四類租賃契約全面納入規範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將於今年6月27日上路,為全面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保障租賃雙方權益
租賃關係全方位整合租賃條例開創居住新紀元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將於27日施行,為落實蔡總統保障安居樂業施政目標,內政部在1年左右完成立法,6個月內制定12項子法,將開創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之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