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包租業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預計6月上路全面保障房東及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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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保障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規範包租業內政部公告包租、轉租契約預計6月上路全面保障房東及房客

為保障間的權益,內政部在2月23日已公告「」及「住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將來者與簽訂之契約,若違反規定,除契約條款無效外,還可能會有高額罰款,以提升服務品質,讓都安心。

內政部表示,(以下簡稱)是指承租,擔任專業二的角色。在106年12月27日「」(簡稱)公布後,內政部積極在推動

為提供及次間更全面性的保障,依的授權,內政部這次公告2個規定,第1個是「」(簡稱),適用間;第2個「住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則是依消費者保護法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間。

違反無效 可能面臨消保法30萬罰鍰

內政部指出,這次公告的,對於共同的權利義務,包括、使用之限制、修繕、室內裝修、之義務及責任、返還及遺留物處理等均有規範。今年6月1日生效後,若違反者,契約條款將無效;應約定的事項,卻未記載於契約者,則仍會構成契約之內容。

方面,為防範利用契約條款限制或剝奪應有的權益,故訂有不得記載事項,包括不得約定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遷入戶籍、稅賦增加之負擔及稅費轉嫁等。若違反者,除契約條款無效外,得依消保法規定,最高還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以保障者權益。

6月契約實施後 有助健全市場

內政部指出,包租、2項契約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未來可提供更公平的交易機制,大幅提升住宅權益保障,適度引導市場健全發展,藉由產業用心經營,以建構放心出租、安心的居住環境。

民眾或業者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tml/hotnewsall.asp?cid=1589)。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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