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承購設限?營建署:更改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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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國內首批合宜住宅「機場捷運A7案」日前決標,但馬英九總統不希望創造新的「都市暴發戶」,應對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轉售年限、轉手對象設限,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說,A7招標文件寫明「購入後5年內不得轉售」,要改有點難,後續推出的合宜住宅較有機會改。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國內首批」日前決標,但不希望創造新的「」,應對設限,內政部營建葉世文說,A7招標文件寫明「購入後」,要改有點難,後續推出的較有機會改。

A7案得標之一的副總蔡宗易說,如果延長,勢必影響購買的意願,如果5年後有人缺錢、或想,該怎麼辦?他也說,政府要遵守招標規則才有,但要改不是沒機會,可以溝通看看有無配套,重點是要讓有的人得其所需。

A7每坪15萬,比周遭便宜不少,但5年後即可轉手,外界質疑僅為「一次性合宜價格」住宅,將重蹈覆轍。

馬總統日前主持時表示,僅規定「承購後」,應研究是否予以限制,因過去有人買就藉轉售牟利,並不符公平正義。

為落實馬總統開發的指示,營建署日前已向行政院提報將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期開發區內的山坡地,予以全數解編,解編後建商可不必再提水保計畫及繳納,可望吸引建商加速開發。

至於的後期開發案,營建署預計9、10月送行政院核定,希望趕在年底前通過;初步規劃16公頃的,及60公頃的,期待以產業吸引進住,並供給至少1萬戶以上的合宜或社會住宅為目標。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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