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漏洞消基會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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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實價登錄機制雖然在去年底的修法中通過相關條文,但消基會表示,現行法源仍有許多漏洞,消基會表示,為了避免代銷業者故意保留少許戶數,將預售時間延長到建案完工,使得預售屋的交易價格資訊登錄往後延,就可能讓消費者摸不清確實價格。

1.申報時間語意不明,留下炒作空間。
2.「」劃分不當,降低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

房屋機制雖然在去年底的修法中通過,但表示,仍有許多漏洞,表示,為了避免故意保留少許戶數,將預售時間延長到,使得登錄往後延,就可能讓消費者摸不清確實價格。召集人林旺根認為,內政部應該要求,在與客戶日的一定時間內 (通常是6個月),應該向主動申報資訊。而且在書時就向做報備動作,才能確定終止日期。

根據《》新增的規定,在接受後,只要在「屆滿或終止」的30天內向登錄就可以,但所謂「屆滿或終止」的語意不明,一般約定以完畢視為終止條件,但只要業者故意保留一、兩戶遲遲未銷售,就能把銷售時間拉長至,這樣就沒有

今早表示,政府以「」做為,但區段內各建案的房價大不同,應該要以哪件交易案做為參考?另外,法源規定建商與在「屆滿或終止」的30天內再登錄認為內政部在訂定子法時,應特別針對此漏洞來補強。

也發現,政府為了保護住民隱私,因此將交易資訊登錄「」、「」,以級距100號為一區段,但祕書長陳智義建議,應該以門牌的1到10號、11到20號...之為區間較具可辨識性,而不應該以較大的為範圍,因為有些可能幾十年沒有交易紀錄,或者在鄉下的區段內房子寥寥無幾,採具辨識性的登錄方式,會讓房價更具

可能隱身在建商幕後,也就是建商,目前就現行法規並沒有針對建商有任何申報的義務。蘇錦霞認為,政府應該要嚴格檢查,畢竟的炒作空間更大,政府應該修正補漏配套措施。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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