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房仲 須出具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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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理事長黃鵬表示,最近有詐騙集團人員,持偽造的身分證及不動產營業員證明至房仲公司應徵,該人員先花了一年時間「臥底」,並開發了三個案件,儼然融入房仲生活中。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報導】

最近有不肖人士持假證件至房仲公司應徵,還積極開拓案件,沒想到竟是詐騙集團派來「臥底」的,目的是要取得房產大門等資料,以便辦理、騙取日前要求,各房仲公司時,需特別加強審核「」(警察刑事紀錄)。

者表示,將會盡量配合辦理。

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理事長黃鵬表示,最近有詐騙集團人員,持偽造的至房仲公司應徵,該人員先花了一年時間「臥底」,並開發了三個案件,儼然融入房仲生活中。

他說,但最近這個月,該人員竟還賣出一戶北市的上千萬案子,但後來發現買方的支票跳票,該人員也從此消失不見,原來連買方也是假的。他指出,幸好有「」,確認賣方完全拿到錢後才會

他研判,該詐騙人士的目的,可能是要取得房產的,再辦理,或與一起串通好的買方拿到房屋後,再向銀行騙取等。

黃鵬認為,各房仲公司應嚴加防患詐騙求職的假。上周公會發文給各房仲公司,要求時,需特別加強審核有無前科紀錄的「」。他說,如,將來面試時都要出具

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詐騙不只在,最近也會發文給全國,希望應徵者能出具

表示,將會遵照辦理,但也擔心有就業歧視之嫌,讓求職者觀感不佳。表示,公司主管都會與新進員工密切互動,若發現新員工有點「怪怪的」,就會要求追繳;但要不要全都交,要再討論。

表示,有些員工是順利進入後才誤入歧途,不如推辦「」,假使出了狀況,對消費者與公司都有保障。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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