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好康報您知:如何同時適用2處以上地價稅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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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但民眾仍可善用節稅方法

節稅好康報您知:如何同時適用2處以上地價稅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規定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但民眾仍可善用方法,一處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設立,如另一處係由直系血親(如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或直系姻親(如公婆、岳父母)設立,只要沒有或供,則兩處合計都市土地在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在700平方公尺以內,都可以申請按課徵地價稅。

107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適用土地,依規定必須在地價稅開徵前40日,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申請(107年適逢順延至9月25日),當年度地價稅才能適用較優惠的千分之二特別稅率課徵。9月25日以後才申請的人,107年的地價稅則仍按一般用地千分之十以上稅率課徵,108年才可開始適用,稅額將相差4倍以上。

該局提醒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應儘速提出申請,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申請經核准後,只要符合規定之設籍人持續設在該處未曾中斷,也沒有、營業情形,就不需要再重新申請。

已上路,請多加利用,途徑如下:

1.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https://net.tax.nat.gov.tw/)

2.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網頁/網路櫃檯/線上申辦 (http://www.chutax.gov.tw)

對於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內容如有不明瞭的地方,可上網查詢,該局網址為http:// www.chutax.gov.tw;或撥打該局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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