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傾斜屋一審判賠1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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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姓女子購買位於台北市總價千萬的中古屋,交屋後發現房屋傾斜,認為前屋主隱瞞屋況而提告。法院認為,房屋雖安全無虞但確有瑕疵,判前屋主應賠新台幣190萬餘元。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電)徐姓女子購買位於後發現傾斜,認為前屋主隱瞞屋況而提告。法院認為,但確有瑕疵,判前屋主應賠新台幣190萬餘元。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徐女民國98年間透過業者,向陳姓女子買得位於屋齡35年的,總價1560萬元。

徐女主張,鄰近多年前施工時,已告知陳女傾斜一事,但陳女時,在卻登載沒有龜裂傾斜或鄰損狀況,刻意隱瞞

陳女則主張,她住了7年,並沒有刻意隱瞞屋況,是依業者判定填寫,何況徐女多次時,也沒提出任何問題,屋齡35年,有些微傾斜瑕疵,屬於正常折舊現象,且經

法院參酌意見,結構,但陳女已傾斜,價值因傾斜而減損。法院判決確有瑕疵,陳女應賠償19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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