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遲未開發 議員:遠百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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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正積極遏阻財團養地,不過,市議員王鴻薇指出,遠百集團標下位於信義計畫區的A13已經8年,卻拿來當停車場養地。她昨天要求市府應要求遠百盡速開發,否則乾脆北市府收回來重標,價格將可高出5倍。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政府正積極遏阻,不過,王鴻薇指出,標下位於已經8年,卻拿來當。她昨天要求市府應要求盡速開發,否則乾脆北市府收回來重標,價格將可高出5倍。

財政局局長邱大展表示,已繳清得標權利金31億9688萬8000元,每年也按時繳交地租。

以今年為例,土地租金為6069餘萬元,平均下來每年至少要付出1億2000萬元成本,且50年土地租約到期後,連同地上建物都須無償移轉給市府,延後開發其實是不利於。因當初契約未訂開發時限,市府無法強制開發,但會再與進行溝通。

王鴻薇昨天在議會質詢指出,市府在共標售5筆土地地上權,已開發為為台北,與同在2003年標出的已經開發為,甚至在2004年才標出的都已建成,唯獨標下的只有做為用途,連地基都沒打。

王鴻薇指出,相較於集團日前才標下新莊的土地,就立刻被金管會約談並限期2年內開發,市府對卻不聞不問,讓人質疑放縱獲利。

位於口的面積近3000坪,當年以32億標下50年的地上權。

王鴻薇說,6年前附近的地上權豪宅每坪約40到50萬元,如今地上權在40年以內的中古豪宅每坪已超過100萬,商業大樓每坪也超過百萬元。

邱大展表示,市府與簽訂的契約中明訂未經市府同意不得轉讓地上權,否則市府可中止契約撤銷地上權,與一般保險業者或建商購買土地後,可再轉賣土地獲利的情形不同。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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