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
7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
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
行政院會通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行政院會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在個人資料保護的前提下,民眾將可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