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建商賣屋也要申報登錄交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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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購屋者共同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申報登錄。

7月1日起建商賣屋也要申報登錄交易資訊

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並改為時一併申報。內政部特別提醒,將來也負有登錄之責,需與者共同在申請時申報登錄。

內政部表示,現行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申報登錄,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新制將申報登錄責任回歸後,即建商需與者共同申報登錄,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及「」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內政部強調,透過相互勾稽確認,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另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可,提高資訊揭露的時效。民眾對新制如有疑問,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專區(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90)參考相關宣導資訊,或撥打內政部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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