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費調降╱低價物件不降小民難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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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內政部提出新不動產仲介業收費標準,有房仲業主管昨(22)日表示,總價6,000萬元以上不動產屬於高資產族群產品,服務費調降至4%,對於高資產客戶來說反而有利,反觀2,000萬元以下房屋房仲服務費仍維持6%,形同懲罰資金較不充裕的民眾。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內政部提出新,有房仲業主管昨(22)日表示,總價6,000萬元以上不動產屬於產品,服務費調降至4%,對於來說反而有利,反觀2,000萬元以下仍維持6%,形同懲罰資金較不充裕的民眾。

該名主管指出,不動產市場中,總價2,000萬元以內成交物件才是市場大宗,6,000萬元以上不動產產品很少,如今調降服務費收取的產品屬於,而非一般所能買得起的2,000萬元內不動產,新法形同「懲罰稅」,將會拉大

事業群總經理葉凌棋表示,政府訂出上限6%,但實際上業界收取服務費多在3%到4%間,已經符合政府立意。

雖然6,000萬元服務費調降至4%,影響房仲業的,不過,他強調,客戶願意給哪家才是重點。葉凌棋說,未來有品牌、以及的保障性,將是客戶尋找的關鍵點。

台灣總管理處執行長謝萬雄指出,房仲業的競爭將會進入白熱化,將是各大房仲爭取客戶的重點。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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