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寶田:實現居住正義不能光靠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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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來政府持續祭出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也的確已影響買氣。我認為,居住正義的體現,在先進社會的發展經驗中,都不是光憑打壓房價,尤其是聚焦打壓高貴房產價格,就能夠達成的。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採訪整理】

近來政府持續祭出調控市場的政策,也的確已影響買氣。我認為,的體現,在先進社會的發展經驗中,都不是光憑打壓,尤其是聚焦打壓高貴價格,就能夠達成的。

的持有、流轉與交易,是自由經濟市場的「國民財富累積」與「投資效能效率」機制的表徵,在自由市場經濟社會的政府立場,應該回過頭來促進這一理財市場效率發揮的空間加大、加寬,乃能真正有助於台灣市場的國際化與國家競爭力的提升,以至於讓台灣的投資市場更加活絡化,與增進國家投資環境的吸引力。

我建議,對於住宅政策,政府應有雙軌制的思維,將分成「」與「」。

」屬於實力與城市競爭的展現,由市場的供需決定其;至於「」則是屬於社會照護的一環,是社會福利而不是市場經濟。

政府住宅政策如果能夠有這樣的思惟,城市發展和才能同時兼顧。政府亦應做好交通建設,縮短城鄉差距,才是解決都會地區高的有效措施。

至於近來針對高總價不動產進行貸款緊縮,已造成部分消費者跟業者的困擾。就市場而言,自簽約至完工約需經2至3年的施工期,消費者於簽約時一般均就合理融資條件籌措自備款,惟至時,因為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驟然減少融資成數,這種形同「」的緊縮政策,造成消費者資金出現缺口,將使買賣雙方以及立即出現建商不能交屋、消費者不能貸款之嚴重的交易糾紛與爭議。

我要強調,購買高價屋不當然等於炒作。

央行的目的或許是為了避免投資客利用名下無的人頭戶申貸,藉由短進短出獲利、炒高豪宅價格並變相助漲。但若只是因為的結果,卻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造成正常融資受阻,使購買總價8,000萬元以上的民眾被集體污名化、被管制措施集體處罰、受害,這對努力置產者將情何以堪,也徒然製造社會仇富情緒與對立。我呼籲政府能重新思考這一點。

(本文由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口述、記者黃啟菱採訪整理)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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