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可查詢是否地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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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房屋交易,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出示相關文件,證明房子不是九二一地震曾經受損,但並未修復的房屋。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電)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可以要求出示相關文件,證明房子不是曾經受損,但並未修復的

九二一震災將屆13週年,新北市府今天統計,需修復補強的580件建物,仍有152件未完成,市府工務局將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的任務沒有時間表。

市府說,當年時,受損鑑定調查屬於申請制,相關會依據,或申請,前往安全鑑定。

目前,仍有152件尚未完成應該補強的修繕,市政府說,若擔心買到地震受災戶,在交易過程應該透過,請出示相關建物受損評估調查證明,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市府說,有些屋主未事先調查,在已經完成交易後,輾轉聽說自己買到的是或三三一地震的受損,這時才向市府求證,但已經完成交易,容易衍生買賣糾紛。

不過市府說,工務局可以提供的資料是,建築是否完成建築物修復,解除評估。對於建物的,仍要委請相關鑑定。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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