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鬆綁保險業參與地上權投資案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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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險業者手中資金雄厚,保險局從寬解釋保險公司「共同投標」的投標限制,不只提升保險公司參與「世貿二館案」的意願,影響所及,保險公司將更積極投入台北市、新北市和國有地地上權投資案的競標。

投標 可望解套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者手中,保險局從寬解釋「共同投標」的投標限制,不只提升參與「案」的意願,影響所及,將更積極投入投資案的競標。

北市財政局官員指出,案招商,方式有三種,除了「共同投標」,還有採「單獨投標」、「」方式參與。

依規定,也採「單獨投標」,但通常因投資金額龐大,業者擔心投資風險過於集中,通常意願不高。若採「」,法令規定,最多上限只有2%,對來說,只是出錢,沒有實權,也大大降低投資的興趣,因此「共同投標」幾乎是各投標地上權案的

北市財政局指出,保險局的解釋打開參與國內其他案的大門,但並沒有涵蓋促參案,主因是促參案依規定,只能,無法參與投資案規劃,也就是說,只能當個「」,所以者對政府的促參案大多興趣缺缺。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權利金底價高達250億元的地上權招商案,受限「保險法」條文限制,使得握有資金的不得其門而入,影響投資意願,但日前保險局函文北市府,放寬連帶履約條款限制,使得投資案,可望解套。

據指出,案,金額龐大,舉辦招商說明會時,不少國內者有高度投資意願,有意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但該案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負連帶履約責任,與保險法第143條所定「不得為保證人」規定有所牴觸,使得不敢出手。

全案原本預計在4月30日截標,7月底決標,但市府決定將截標日延至5月底,並為解決之投資限制,以便引進保險資金投資風險較低的公共建設,多次與保險局溝通協調,希望尋求放寬投資限制。

北市財政局官員指出,根據日前保險局函復投資案的具體建議,內容為「應以依約定之出資金額或比例負擔自己應履約之責任,不涉承擔其他共同投標人所應負擔之責任或債務為妥。」。

財政局官員說,依照此解釋,也就是說,一旦合作方有人無法履約,只須負擔自己的責任或出資金額,不違背保險法。

據指出,案,因地處菁華地段,包括等壽險公司都在評估,但權利金底價高達新台幣250億元,均希望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財政局強調,案,除了「共同投標」招商方式,仍有另兩項「單獨投標」及「」方式參與投標,以供更多的潛在投資人選擇參與投標方式,讓更多民間資金導入公共建設中。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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