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金融市場/打房…不能靠銀行犧牲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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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銀行為了防止房市出現泡沫,積極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壓制成交量,除了限縮房貸放款成數、增提擔保品、修繕貸款以及業者之土建融資申貸和周轉金以外,最近並對理財型房貸加以限制。

【經濟日報╱孫效孔】

為了防止房市出現泡沫,積極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壓制成交量,除了限縮房貸放款成數、增提擔保品、修繕貸款以及業者之土建融資申貸和周轉金以外,最近並對理財型房貸加以限制。

但是,我們從最近西班牙泡沫,學到一個重要的教訓,那就是打房不能一昧強迫配合,長期的打房政策必須保障業利潤,政策才能贏得漂亮。

西班牙業的放款損失,預估在2,500億歐元左右,主要來自放款,而非房貸,與外界普遍的認知不同。許多的西班牙,是建商尚未完工或尚未出售的單位,不是有屋主的。也就是說,的融資主要是對者,雖然利潤比承做個人房貸低,但是量大所以吸引

對西班牙經濟成長的貢獻度,近十年來約在30%左右,歐元區的平均卻不到6%,可見西班牙的泡沫絕不單純是炒房那麼簡單。

西班牙在房市興旺時獲利亮眼,於是瘋狂挹注的融資,許多案件額度甚至高達擔保品的120%。結果是業對建商融資高達1.1兆歐元,比西國1年GDP還多10%,供給過度堆積出大量未能過戶的無主,這是該國房市泡沫與台灣極為不同之處。

台灣各界所憂心的問題,是需求強勁推升都會區房價,而絕大部份的有主只是無人居住。但央行為打壓需求所推出的限量性政策,就供需的原理來說不可能奏效,因為其他資產的報酬率都偏低,就算貸款利率加上央行政策墊高的成本,投資仍然是投資的

台灣在打房政策應從西班牙泡沫吸取的教訓是,與其限制或購屋人的供需行為,不如從業的後端成本著手,提高業在不動產融資上的成本,會直接影響投入不動產融資的意願,不但比修修補補的各種限制有效,在政策的精神上也可免去干預經濟的汙名。

金管會所設下的「房貸占放款比重限30%」、「土建融占放款比重限10%」及「以不動產為擔保占放款比重限70%」3大標準,從業務面直接干預的營運,看來是在急迫中下了重手。

要達到金管會的3大標準,只能減少新承做的不動產放款、或提損失準備金,如此一來獲利受到衝擊,是否會因被迫增加總放款金額而拉升授信風險呢?

對於對不動產的授信,央行可以根據其占授信總額的比率,對該部份採取差別性存款準備率,以內生性機制從源頭調整不動產融資的資金供給。但為了保持獲利的穩定,央行、金管會或財政部應該在其他方面,予以其他適當的補貼或開放,那麼當然會有極高等意願全力配合。

在目前的政策下,央行及金管會只顧著墊高不動產融資雙方的成本,卻沒有任何相對的付出。如果政府真的對房市泡沫有危機感,就應該積極注入資源,打房才不會只是媒體來源,也不會讓民眾產生政策無效的印象。

(作者是開南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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