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停看聽詳閱契約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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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眾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應詳閱契約條款,並儘量參考內政部版契約書範本訂約,尤其應注意各期價款之支付方式及應提供之文件。

買賣房屋停看聽詳閱契約有保障

涉及多種法令及,一般民眾較難以普遍瞭解,且攸關個人財產權益甚大,為保障民眾的權益,內政部表示,民眾在簽訂買賣時,應詳閱條款,並儘量參考範本訂約,尤其應注意各期價款之支付方式及應提供之文件。

近來買方支付部分價金後,即遭過戶的詐騙行為,內政部表示,本次詐騙案件主要癥點在於詐騙集團利用民眾不熟悉,及沒有詳閱習慣,以精心設計過的買賣,誘使賣方簽約,致使民眾受騙。該買賣內容有問題之處,大致為:約定繳清稅款後即由買方辦理,致使賣方只收到部分款項,即已遭過戶;又後到買方約定應支付尾款之期間太長,致使賣方發現問題時,已找不到買方追討款項;其次簽約後,後續相關文件書類則交由買方自行辦理,無法透過協助過濾交易程序,造成賣方財產權益受損。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類此詐騙行為,建議民眾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務必詳閱內容及審閱期:本次詐騙癥點在於未保障賣方權益。建議民眾使用內政部版買賣定型化,並詳閱內容,避免自身權益損失(買賣糾紛案例及內政部範本比較,詳參附件)。

2. 建議簽約時選擇自己信任的業者或:本案詐騙標的均為及買方要求使用自己委託的,因價格差距甚大,影響甚鉅,建議屋主時,應委託認識或自己信任的業者,或採取,透過協助過濾買方及交易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3. 建議可辦理:目前市場,為保障買賣金額及如期交付,由機構透過執行價金收受及撥款,同時監督雙方辦理付款、產權移轉等程序,建議賣方如有遲疑,可要求買方辦理

內政部也提醒民眾,按內政部版定型化,一般雙方付款可分為4階段:1.簽約款:簽約時付部分價款;2.備證款:賣方備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之文件,並將相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或律師時,再交付部分價款;3.完稅款:繳清相關稅費及增值稅後付部分價款;4.交屋款: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領得,並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各階段均有不同付款條件,賣方應依個案交易情形審慎約定各期款成數,並明訂每階段應完成事項及款項,在未確認應取得房屋價款前,切勿同意辦理產權移轉。

內政部最後表示,應慎選服務業者及詳閱買賣書內容,有關之資訊,與範本及消費者等相關資訊,得至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index.asp)或內政部資訊平臺(http://pip.moi.gov.tw/V2/Default.aspx)下載使用。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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