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自來惹怨晚上八點後別按門鈴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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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市熱,房仲業彼此較勁搶生意,常不請自來按門鈴找客戶引發民怨,內政部地政司研擬規定房仲不得在晚上八點後執行陌生拜訪業務。對於「八點條款」,房仲公會全聯會表示會要求會員自律,但希望政府考量城鄉差距,將時間放寬至晚上九點。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房市熱,彼此較勁搶生意,常引發民怨,研擬規定房仲不得在晚上八點後執行。對於「八點條款」,表示會要求會員自律,但希望政府考量城鄉差距,將時間放寬至晚上九點。

者為,透過網路取得資料,並常在深夜按電鈴擾民。教授夏學理曾向民代陳情,指某天晚上十點多,突然有人直呼他妻子的名字,開門發現是者詢問要不要,妻子婉拒後,隔幾天晚上又有另一名房仲拜訪。

夏學理好奇追問才發現,任何人向申請或上,花廿元就能申請,再據此找到潛在者的聯絡資訊。

為改善上述亂象,地政司著手修改「經紀業倫理規範」,規定不得以不當或不法行為騷擾民眾,也不得在晚間八點後執行業務或開發案源,以免造成民眾困擾。

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不當的騷擾不管幾點都不行,陌生拜訪更要謹慎為之,但希望政府考量城鄉差距,若真要訂出時間點,最晚不能超過晚上九點較符合現況。

林姓民眾表示,只要不喜歡,不管房仲幾點來,他都會拒絕。黃先生表示,晚上八點是一般人下班回家的時間,陌生拜訪時間多選在晚上七到九點間,「八點有點早」。

業務員陳先生說,催收時間都可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超過晚上八點就不能,「政府管太多了吧?」 陳先生認為不應訂出時間限制,在開發案件過程中,只要遭拒或引起民眾反感,就不應強求,只能怪部分業務員太沒自覺,要加強訓練。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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