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愛他愛賣屋「嫌惡設施」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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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仲公會要求業者詳列建物附近的嫌惡設施,學者與業者多認為,這將有助減少房屋交易糾紛。學者建議,嫌惡設施的認定應以廣泛認同為主,會影響身心健康的嫌惡設施一定要詳述,其他則充分告知。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公會要求業者詳列建物附近的,學者與業者多認為,這將有助減少糾紛。學者建議,的認定應以廣泛認同為主,會影響身心健康的一定要詳述,其他則

民眾最怕遇到住家附近有,但怎麼定義,頗有難度。業者說,有些消費者愛買在附近,覺得方便運動,但也有民眾認為住在旁較吵雜,顯示定義前除了研究外,

屏東商業教授楊宗憲表示,賣方願意揭露,當然對民眾有幫助,只怕賣方不願意或覺得沒必要;他認為,重大瑕疵、會影響身心健康的一定要詳述,其他則採原則。

楊宗憲曾做過影響房價研究,在,以殯儀館對房價的影響最大,其次是汙水處理廠、寺廟、電塔與垃圾焚化廠;而受消費者喜愛的鄰近設施,以大專院校對房價的影響最大,其次是及大型體育場館。

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分兩類,一為「威脅生命型」,如加油站、變電所有爆炸疑慮,高壓電塔可能產生電磁波;另一為「妨礙安寧型」,如機場與神壇。她說,住宅附近若有,與區域房價的差距約在一至二成。

法務經理吳宜學表示,的認定應以廣泛認同為主,但有些項目,例如在中,有些人喜歡附近有餐廳,有人卻很討厭。徐佳馨也說,有人認為與神佛同住不錯,樂於住寺廟旁,但有些消費者卻討厭住家附近有宮廟。

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也是買生活環境,業者將周遭的查明清楚,有助減少交易糾紛,不過最好以「明顯可查證者」為原則,不然有些項目難以界定,會有模糊空間。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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