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房子可續住、活越久領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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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界人士指出,「以房養老」方案,初期將先在台北市、新北市和高雄市等三地試辦。
至於屋齡、房屋價值及利率水準等方面,相關人士說,目前唯一確定的是抵押的房子「屋齡不限」;但不動產的價值不能太高,初步規劃為一千萬元以下。至於房屋價值上限及利率水準,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開會後,才會定案。

北市、新北、高雄先辦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指出,「,初期將先在和高雄市等三地試辦。

至於及利率水準等方面,相關人士說,目前唯一確定的是抵押的不限」;但不能太高,初步規劃為一千萬元以下。至於上限及利率水準,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開會後,才會定案。

究竟那些老人可以申請「」?將來每年在審核時,如碰到不能領、但符合申請「」條件者,例如:手上沒有現金可生活,但名下有不動產且無等,相關單位就會「鼓勵」或「介紹」這些單身老人申請。

土銀指出,七月一日「」開始試辦,凡是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申請者,可先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在聽取相關人員解釋細節後,再由縣市政府核發證明文件,申請者只要憑相關證明文件到土銀辦理即可。

相關人士解釋,「」申請者,必須先把名下的抵押給政府,以後再就由政府每月撥一筆款項供申請者;至於每個月撥給款項的多寡,是依不動產的估價金額而定。

土銀說,將估價,並交由精算機構核算後,核定申請者每月可以領多少錢。

的最大的好處,是申請者不僅不必支付任何費用,以後每月還可以領到一筆錢,就是「把不動產變成動產」;更重要是: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裡,而且「活的越久領的越多」。

舉例來說,王先生若在六十五歲時就用名下價值八百萬元的不動產抵押給政府,「用自己的養老」;如果他活到九十歲,就一直領到九十歲。但他過世後,當初抵押給政府的將收歸國有,交由處分。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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