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買不動產再祭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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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管會不樂見保險業成為炒房的幫凶,針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將推出兩大新監理措施。首先,保險業若投資素地,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再提高資本計提,加重壽險業投資素地的成本。

防範成為炒房幫凶:
→提高資本計提增加成本;
→最低收益率2.125% 沒有緩衝期。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不樂見成為炒房的幫凶,針對將推出兩大新監理措施。首先,若投資,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再提高資本計提,加重壽險業投資的成本。

其次,若投資標的是,其最低收益率的要求2.125%,過去只要買進後兩年內達成即可,將研議投標時,收益率就要在2.125%的要求,不再給業者緩衝期。

金管會上述兩項新規定,影響層面甚廣。在金管會加重投資成本後,投資的情況恐將減少;對投資收益率要求變嚴格之後,未來恐無法再以高價競標。

金管會從去年初陸續實施多項對的控管措施,然而,壽險業金額不減反增,甚至搶獵地競相出高價。像是都買進開發,前幾年都沒有收益率。

另外標下搶下一樓及五筆道路用地,收益率都不符合2.125%的最低要求,業者均打算買進後,再來調高租金。

業者競相,引起金管會高度關注,正研議進一步的控管措施,約束壽險業競相獵地的行為。金管會去年初已下令,投資,須增加資本計提30%,金管會最近重新研議,進一步提高資本計提比重。如果資本不夠,將面臨增資壓力。

針對2.125%最低收益率,官員說,業者如果標購不動產時,收益率低於2.125%,之後再調高租金來符合要求。這樣作法,不符合金管會要求最低收益率的初衷。因此,將要求標售的時間點就要符合規定。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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