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法工業住宅成絕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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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業區住宅恐成絕響!為杜絕工業區變相住宅使用,內政部營建署做出重大變革,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刪除工業區容許設置一般商業設施規定

恐成絕響!為杜絕變相住宅使用,做出重大變革,修正台灣省,刪除容許設置規定,在總量管控之下,申請新設,將全數被打回票。

這項重大改變近期將提至內政部部務會議,部長陳威仁拍板後再呈報行政院核定。新辦法一旦發布施行,即作總量管控,不准等商業設施新申請設立,但已提出的申請案件,則不受影響。

另10月1日起,內政部也要求提供的強制記載應查明,建物是否位屬,或不得作住宅使用(例如娛樂區)或其他分區,若未記載恐會受罰。

據了解,民國92年內政部放寬內可設置,目的為服務區內廠商,但十多年來,或鄰近都會區的閑置,部分建商或廠商先申請做為,再變相作為住宅使用。

變相作住宅使用已遭監察院糾正,因此營建署中部辦公室最近提出修改台灣省,決刪除容許設置規定。

官員說,業者這幾年鑽法規漏洞,利用內可設置的規定,變相興建住宅,賣給消費者,不得不設法杜絕。

官員指出,未來在總量管制下,不准再新申請,但是有意在內設立或開的業者,也並非無路可走,可向已申請作的業者承租或移轉買賣,回歸市場機制,法條有規定「得為原來之使用」。

此外,營建署自6月17日至7月20日之間,已籌組跨部會督導查核小組,針對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彰化縣、雲林縣等六縣市,疑似都市計畫變相作住宅使用情形較多縣市現地查核,並嚴格要求地方從、建築物施工、領得等3階段的源頭加強稽查,若廣告不實誘人購買,可對建商依公平法採累計處罰。(工商時報)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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