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國宅 賣屋不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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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解決86年間,416戶「設定地上權」國宅「有屋無地」名份不清問題,北市府去年10月決定賣地給這些住戶。但這項政策,因中央認為適法性有問題而喊卡,將改朝「不賣地」方向規劃,全案並將於開議後送審。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為解決86年間,416戶「設定」名份不清問題,北市府去年10月決定給這些住戶。但這項政策,因認為適法性有問題而喊卡,將改朝「不」方向規劃,全案並將於開議後送審。

北市府於民國86年間,仿新加坡」模式,以設定50年方式,分別於、共416戶試辦、

但因根據條例認定,僅「」與「」2種,沒有所謂「」,導致該案於86年與87年底接連遭糾正,停擺迄今已13年。當初購買也因名份不清,紛紛表示,願意購買土地。

北市府因此主動提案修正「土地設定實施要點」,去年10月經議會通過,增列設定土地條款。規定只要各八成以上住戶同意購買土地,市府便可

但都發局官員私下表示,該案呈請釐清適法性過程,認為土地設定後,已非一般公用土地,不適用《土地法》第25條,讓該要點失法源依據。

之後財政部也以市府僅以「實施要點」決定,法位階太低,直接否定該要點法律效力。在「無路可走下」,經市長郝龍斌裁示,決定朝不方向規劃,擬修正,實施要點也將於市議會開議後送審。

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坦承,目前確實朝「不」方向重修該要點。丁育群說,政府一貫立場即是國有地「」,特別是北市市有土地少,必須做最有效利用,此一決定也符合輿論期待。

至於前後立場轉折是否引發失信問題,丁育群回應,會再與住戶說明,爭取諒解。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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