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不動產不宜實價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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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上路後,政府是否會把不動產交易的實價當成課徵持有稅的基礎?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土地持有以自住為主,因此不動產持有(房屋稅和地價稅)的部分不宜用實價課稅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上路後,政府是否會把交易的實價當成的基礎?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土地持有以自住為主,因此持有()的部分不宜用,稅率太高了,但交易部分是所得,就可以按。那是否會成為財政部查稅依據?張盛和指出,查稅是查看合約,只是參考,而哪一帶價格高,不代表哪一戶就價格高。

張盛和上午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和親民黨立委李桐豪都關切後是否就會進行。盧秀燕詢問,政府會不會用實價當課徵的基礎?

張盛和回答說,房地產持有的部分不適宜用實價,房子持有幾十年用實價,一下子就變政府的,以房子100萬來講,稅率用千分之十,50年就扣掉一半,所以持有不可用實價,但交易部分已超過八成,加上本來就要接近實價,所以交易的部分要用實價。

李桐豪也詢問,不宜?張盛和強調,土地持有以自住為主,不宜用,稅率太高了。

盧秀燕追問,政府現在很窮,是否也會成為財政部的查稅依據,把這幾年交易全部都調出來,來個全國大追稅,鬧得腥風血雨?

張盛和回答說,「不會。」他強調和課稅無關,查價是查個案,而且還是要看合約,因此要作為課稅基礎仍有欠稅,他認為的資訊只是用來參考而已,不可當課稅依據,而且也不是顯示每個的價格,而是用區段來顯示房價。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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