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公車廣告房仲強調直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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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上在台北市路口看到公車上的廣告,房仲業者打著直營店的噱頭,看到後心裡覺得,這些房仲店應該是甚麼都不會吧~如果有著甚麼和其他房仲品牌可以比較的,可以做出差異化的,就不會只強調直營店了。

早上在台北市路口看到公車上的廣告,業者打著的噱頭,看到後心裡覺得,這些店應該是甚麼都不會吧~如果有著甚麼和其他品牌可以比較的,可以做出的,就不會只強調了。

或許在業界,許多的一直搞不清楚成立一家店頭或品牌的是甚麼。是廣告很大嗎?是選了很顏色嗎?還是店頭花了上?還是人員穿著相同的?這些當然都沒錯,但是流於表面、流於形式,業入門門檻低,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身為一家,的是人員的管理,才是的。只是一個罷了,在這上唯有制度與體系上的,最終還是得由在這上與客戶接觸,。在這些裡都有著,也有所謂的老鼠屎,但是有這麼多的,誰優誰劣消費者很難去辨別,唯有多了解您接觸的,了解越多對自己也是種保障。

消費者一定一頭霧水,只是單純的,只要幫我處理好就好了,了解那麼多做啥?蘇主任在此還是提醒,的交易牽涉到的層面較廣,有許多細節需要溝通、協調、處理,任何一個環節上的疏失,都可能造成消費者的損失。

舉蘇主任親身遇到劣質的業務來說,某知名建築師蘇主任,蘇主任為,另一人員()有買方有意購買,經過蘇主任多次與屋主協商,價格議下來與買方出價相同,雖然價格已經達成理應算是成交,但屋主現場有幾幅還有部分家具會帶走,多次告訴,再通知買方成交簽約前,務必告知現況屋主會帶走的東西,然而疏忽了,我相信有很多人員也都是如此,以為價格達到了就是成交了,結果買方以必須留下為簽約的必要要件,甚至不願再跟此有後續的接觸,直接要與蘇主任洽談,在溝通的過程中,才發現原來有許多細節都並未與買方溝通清楚,甚至沒說過,經過蘇主任多次與買方溝通後,買方接受蘇主任的溝通,,不然萬一買方堅持要現場的,假如一幅畫要幾百萬,那這案子要怎麼成交,勢必有一方要吃虧。

這個案例是要讓消費者知道,找到不對的,,也許沒事,萬一有事可能就是大事了,糾紛就是這樣來的,蘇主任看過許多糾紛的案例,綜合的結果,是消費者一開始就隨便找一個,不去了解這個的狀況,之後衍生一堆事情。蘇主任幾個方向讓消費者參考,接觸時先從的談話中去了解這實不實在,說的話是否,如果已經銷售請看這如何幫您現場,蘇主任對這點很要求,因為看過太多拍成廢墟的,明明就是好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房子,現場明明就是,就是有拍得亂七八糟,難道這些屋主都不在乎嗎?從很多細節可以看出的態度。之後的銷售過程就看如何幫您廣告,至於能否成交如果該做的都做了,就是等一組誠意買方了。當然還有更多細節,蘇主任會在日後繼續~

,的還是業務的跟處理事情的,至於是還是其實不是那麼重要了。

到這裡,因為要繼續寫下去這篇就是萬言書了,蘇主任會再繼續,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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