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載明房東房客資訊對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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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請租金補貼要求租約上要有房東的身分證字號,主要是需要查明是否有偽造不實或違反向直系親屬承租的規定,同時也要協助房東辦理公益出租人的租稅優惠

租約載明房東房客資訊對雙方都有保障

行政院最新核定方案,但部分民眾擔心不願提供,導致無法申請,內政部表示,申請要求上要有,主要是需要查明是否有偽造不實或違反向的規定,同時也要協助辦理,內政部將加強宣導讓都能了解這項政策對民眾的好處。

大力協助、減輕者負擔

內政部表示,為提高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租給戶即為,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適用千分之2,已有16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訂定。

本(108)年度提供6萬5,963戶計畫戶數,截至8月30日止,申請戶數更高達9萬1,254戶。在政策之大力宣傳下,政府每年核發5至6萬戶的,顯示有不少願意核實繳稅,協助減輕居住負擔,政府以政策鼓勵有屋者協助族,共創雙贏。

已規範應記載雙方

為確認主體,內政部表示,106年1月上路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應載明簽約,包括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及等資訊,而去年6月上路的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可依規定要求中載明如違反該規定者,經要求改善而仍不載明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請務必留意。

獲得資格,也能受惠

政策讓享有,又可提供居住協助,雙方均能受惠,內政部表示,將會持續加強宣導措施及規範,讓民眾了解本項政策的美意。此外,收取的電費額度,住宅已規範,每度費額不得超過所定量最高級距金額,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於簽約前應先了解電費收取情形,內政部也將持續檢討精進規範,讓權益更有保障。

內政部提醒,如有相關問題,民眾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之「」專區查詢。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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