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屋稅單 先核對、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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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是5月1日,民眾除了要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有屋階級不要忘了還有房屋稅要繳!財稅官員提醒,民眾收到房屋稅單後,要仔細核對稅單內容是否正確,確認後再去繳稅,免得多繳冤枉稅。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今天是5月1日,民眾除了要報繳個人,有屋階級不要忘了還有要繳!財稅官員提醒,民眾收到單後,要仔細核對稅單內容是否正確,確認後再去,免得多繳冤枉稅。

新北市處長許慈美表示,民眾收到稅單後,如果發現今年要繳的和去年不同,原因大致上可分為4種。

首先是使用情形變更,比方說,原本作為使用,後來改為用,稅率會從1.2%調高3%,稅金暴增1倍以上。

其次是增建導致面積增加。許慈美說,民眾若是把的頂樓加蓋、陽台外推或圍用騎樓等,因為增加了使用面積,新增的部分要課徵。要注意的是,民眾自行搭建違章建築,也要向稅捐機關報繳,不會因為是違建就免

第三種會影響的情況,則是去年年中新建的許慈美解釋,每年5月開徵,但課的是前一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期間的稅,以今年為例,繳的是99年7月1日到100年6月30日的。她舉例說,何先生去年買了一間去年1月1日蓋好的房子,他去年只需要繳半年的(99年1月1日到6月30日);不過,今年他要繳一整年(99年7月1日到100年6月30日)的,因此稅金會多一倍。

最後一種則是地段率調整。許慈美說,的計算方式是以現值X稅率,至於現值則和的面積、折舊、地段率等因素有關,其中地段率每3年調整一次,今年則剛好遇到調整年,如果的地段率被調高,稅金就會增加。

許慈美提醒,今年初調整的地段率適用的是明年要繳的,因此會反映在明年的稅單。不過,台北市和新北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地段率調降的會提前適用,也就是說,這個月繳的就可享有減稅優惠。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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