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看過來!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幫你省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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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大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及已繳土地增值稅,原出售土地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甚至可全數退還,節稅效果百分百。

換屋族看過來!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幫你省荷包

民眾前,請事先了解適用要件並妥善規劃,只要的申報大於出售的申報及已繳,原時所繳納的甚至可全數退還,

稅務局說明,民眾只要掌握下列5要件、1注意,就能享有的優惠,5要件包括:
1.在兩年內
2.新舊房地之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3.新舊房地須符合規定
4.舊前一年度及新購房地不能有或營業情形
5.新買必須高於所賣,即以小換大

另要注意新購房地將被列管5年,期間不能再移轉且必須符合規定,才能讓退稅安心入袋。

舉例來說,王大明於105年12月1日出售自用住宅房地,是450萬元,且已繳納款50萬元。之後王大明於107年9月1日新購自用住宅房地,為500萬元,因符合2年內買賣,且新購500萬元高於所賣450萬元減除已繳納之額,在此情形下,原繳納之款50萬元可全數退稅。但要特別注意,自購入登記日起有5年列管期,期間稅務局每年都會清查,必須持續符合自用住宅使用且未再移轉(夫妻間之贈與亦屬再移轉),退稅款50萬元才不會被追繳。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 稅務局機會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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