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新型態犯罪鎖定炒房事件,追訴涉案人刑責,台北地檢署去年偵查「勇哥」黃勇義集團收購台北市房地產,羈押黃勇義又撤銷羈押,與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案雷同, 兩案主嫌都是利用親信當人頭輾轉獲利。
葉國一案的偵查剛剛起步,「勇哥」案進度則進入第5個月,檢調持續過濾涉案人頭戶捲入情形,再進行法律責任追究。
葉國一疑炒房獲暴利,已被列被告,不動產炒作獲利動輒以億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辦葉國一後,諭令以500萬元交保,而「勇哥」的交保金高達1000萬元,「勇哥」的妻子郭枝芬交保金為800萬元,均屬於「高價位」。
北檢偵辦「勇哥」案限制主要被告出境,士林地檢署上午說,雖然葉國一自願到案、配合偵查,但他已是被告,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承辦檢察官楊淑芬正慎重考慮對葉國一等被告限制出境,將再傳訊到案說明。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7日偵辦「勇哥」炒房案,兵分27路搜索,約談13名被告,檢方指控黃勇義自93年投入房市,藉機炒作獲取利潤,利用30餘名親友的名義,大量收購大台北地區精華地段的不動產。
檢察鄧媛並查知「勇哥」利用人頭分散所得,隱匿不動產的實際交易金額、營利所得及個人綜合所得,並填具虛偽不實的營利事業申報書等資料,查出黃勇義自95年迄今,已買賣交易完成的不動產,估計近千筆房產,逃漏稅高達11.5億元。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