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線炒豪宅賺暴利 國稅局嚴查

  • 284
摘要

短期炒作豪宅賺取暴利的炒房族要小心了!國稅局鎖定2年內轉手的豪宅交易,並根據賣家的報稅資料回頭追查實際交易價格,改依實價重新計算所得,要求賣家補繳所得稅。

一般房屋以評定現值計算所得 但須以實價課稅 有人補稅500多萬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短期炒作賺取暴利的炒房族要小心了!鎖定2年內轉手的交易,並根據的報稅資料回頭追查實際交易價格,改依實價重新計算所得,要求補繳所得稅。

據透露,已鎖定2年內移轉的約1000萬元,或納稅人申報的不動產額約300萬元,都列為查核對象;至於北區的查稅重點,則鎖定契價50萬元以上的短期交易案件。

官員昨天說,一位民眾98年賣掉上的,卻只申報獲利()200多萬元,追查後發現他實際獲利1300多萬元,漏報1000多萬元所得,因此要求這位民眾補繳500多萬元所得稅。

官員強調,稅法規定民眾申報不動產的稅時,如果提不出當初買進的成本等證明文件,可依財政部每年底公布的所得率計算所得。

不過,如果是鎖定的「對象」,會設法找出當初的買進、賣出實際交易價格,以實價重新核課所得稅。

官員說,由於財政部訂定的所得率都比實際獲利低,因此不少人都透過這樣的方式節稅,但是短期買賣的交易,這樣的報稅方式將行不通,會被改依實價來課稅。

官員說,這位民眾當初報稅時,是以財政部當年頒定的個人率29%計算×29%),由於這棟評定現值約1000萬元,因此他只申報200多萬元的所得額。

這棟交易已符合重點查稅的標準,因此調閱的地政異動索引資料,發現這位民眾持有不到2年就轉售,立刻發函給的買家和提供當時的,並請賣方前來說明。

根據提供的資料,官員說,查到這位民眾當初是以1億4000多萬元買進,再以2億多元賣出,一轉手獲利高達6000多萬元。因此重新核定為1300多萬元,補稅500多萬元。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0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