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居住正義 北市三處地上權國宅不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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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市府十多年前推出三處地上權國宅,因住戶爭取「買回土地」,加上北市議會去年也通過修正條文,本來打算讓住戶以當年公告現值買回土地,引發爭議及外界批評。台北市長郝龍斌近日以不符「居住正義」拍板,決定這三處地上權國宅不再賣地。

【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北市府十多年前推出三處,因住戶爭取「買回」,加上北市議會去年也通過修正條文,本來打算讓住戶以當年買回,引發爭議及外界批評。郝龍斌近日以不符「」拍板,決定這三處不再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昨天不願正面證實此事,僅表示一事,持續與當地居民及議會溝通,在中央相關法令尚未修改、允許前,會依當初與住戶簽訂的契約「依法、依約進行」。

北市三處,包括,民國八十六、八十七年陸續進住,約四百一十六戶,以設定五十年方式

北市當年試辦是全國首例,因不符條例規定八十八年遭糾正。

北市議會去年修訂通過「北市國民住宅設定及實施要點」替住戶解套,增列程序及條件,原本打算今年底前以當年,卻引發爭議。

市府高層透露,郝龍斌決定不再原因有三,第一是中央法令不允許,內政部認為不適用條例,財政部也不願背書,再者是多數民意不支持,最後是郝市長認為不符「」。

郝龍斌認為,當年北市設定三處,不管說明會或公告,承購的住戶都很清楚「只」,現在沒道理再要求買回,更何況又是用當年的買回,根本不符公平原則。

此外長遠來說,北市府、甚至中央現行的住宅政策主軸,都是解決居住問題,也傾向「國有地、市有地不再」的趨勢。郝龍斌認為,中央與地方類似設定的案例不只北市這三處,若北市」先例一開,後果不堪設想。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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