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高樓建案 將成日照權關鍵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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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眾指控日照權、景觀權遭侵害的案例日增,環保署官員及環團人士認為,位於台師大附近,都更興建的38層樓案件,因是首宗引發日照權、景觀權爭議的官司,判決結果備受關切。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民眾指控遭侵害的日增,及環團認為,位於台附近,都更興建的38層樓案件,因是首宗引發爭議的官司,判決結果備受關切。

環團表示,這棟38層樓大樓興的兩項行政處分,包括核發的「都市更新處分」,以及都發局核發的「執照處分」,引起周邊居民和環團不服提告。

地方居民及環團提告的內容,主要認為:1.核給停車太寬鬆,因周圍停車位已供過於求。2.核給與周圍地區相互不調和的,因與鄰房僅隔狹小的4米巷道,卻興建高達38層、巨大突兀之,非常不調和。3.鄰近部分建物,因系爭建物陰影,不足1小時。4.擔心開挖範圍過大、過深 (地下7層),將影響鄰房安全性。

居民目前就兩個處分案,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北市府停止執行,全案尚在法院審理中。

台灣蠻野心足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在本案中,100年裁字第1904號,承認「」及「溢給將侵害周邊居民『公共設施使用權』」、99年判字504號也承認,但就有無部分則較模糊。這兩項內容,未來如能成為,將對國內未來的推廣,會有相當影響。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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