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奢侈稅∕課炒房客重稅 才是治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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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奢侈稅以買賣價開徵10%至15%,顯然已與一般營業稅、貨物稅大相逕庭,像一般民眾都知道的股票證券交易稅只有千分之三,奢侈稅是證券交易稅的五十倍,而且不論賺賠都課,可說是「超級重稅」。

【聯合報╱耀斌(福懋建設總經理)】

開徵10%至15%,顯然已與一般營業稅、貨物稅大相逕庭,像一般民眾都知道的股票稅只有千分之三,稅的五十倍,而且不論賺賠都課,可說是「超級重稅」。

我舉個例,因為稻米價格漲價,原因是出在中間通路商囤積炒作,但政府為平息民怨,卻把種稻的農民、消費者,以及中間通路商都課以重稅,無異是在責怪農民不應該生產種稻米,消費者不應該買稻米,反而最該被譴責的中間通路商所受到的是和供需兩端同等的待遇,這是合理的政策嗎?

當前課徵的基礎就如同上述的例子,房價飆高,政府要稽查的應該是像「三黃一劉」這樣的,財政部長李述德也說,「全台一年房屋交易量約卅八萬到四十萬戶,只有百分之五、約兩萬戶是持有不滿兩年轉手」。

我認為,政府抑制房價,應該針對的是那政府宣稱已掌握炒房事證的百分之五房地產炒房客,課以重稅,以扼止炒作,才是治本的政策。

文章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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