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也應依實價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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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繼財政部6月施行奢侈稅,台北市政府昨天起徵收豪宅稅。豪宅稅的政策名稱是「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顧名思義,這是針對高級住宅加徵的房屋稅,主要是選擇有「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特色的住宅,依既有的房屋稅乘上路段率(1.2倍至2.8倍),加重其房屋持有稅負。

【經濟日報╱社論】

6月施行昨天起徵收的政策名稱是「加價課徵」,顧名思義,這是針對加徵的,主要是選擇有「」等特色的住宅,依既有的乘上(1.2倍至2.8倍),加重其持有稅負。台北市府估計,大約有400棟、近1萬戶的符合,每年收可增加3億元。

近年飆漲,總價億元以上的豪宅比比皆是。這些不只因房價上漲而享受,更因國內負偏低,免於承擔高額的持有成本,而得以從事更多的,成為高房價推手,促使的名義,增加的負擔,調和失衡。從政策動機而言,北市府立意良善,但作法上可以更積極,更應將此一精神推向各縣市。

課徵主要有兩大目的;第一,這些豪宅能享有高房價,主因其所在區位、路段或景觀極優,而這些因素是政府及大眾一起努力的結果,亦即高房價與品質優良的公共財是連動的。因此,當豪宅享受這麼多高品質的公共財時,他們本應支付較多的稅,才符合公平原則。第二,近年北市房價飆漲主因之一,就是這些豪宅帶頭上漲,為抑制其上漲,政府也應運用租稅手段加重持有成本,以壓縮的獲利空間,從而抑低炒作誘因及意願。

不過,從台北市的內容來看,似乎並不能達成上述兩大政策目的。其一是的名目稅率未變,即住家用1.2%、營業用3%,儘管加徵以倍計,但實質增加的稅負仍極有限。依北市府的估計,這1萬戶豪宅在計入後,每年因此增加的約3億元,等於平均每年每戶增加的僅3萬元,就算是當成買「」,也算是非常便宜了。其二,由於政府加徵的相對於是九牛一毛,官方選出的豪宅卻因保證而身價更高,兩者一抑一揚,效果一小一大,反而使豪宅價格難跌易漲。

我國實質偏低,眾所周知。以」為例,前不久有一戶被公開拍賣,得標價逾億元,而當年這棟只有7萬元,以1億元計,代表這棟豪宅的實質稅率只有萬分之7,遠低於國外許多1%的水準;即使現在再增收平均每戶3萬元的,每年的也僅10萬餘元,實質稅率依然很低。

其實,我國名目稅率已與相當,實質稅率偏低的主因,是地方政府核課的稅基(價值),是採用官方公告認定的,而不是市價或實際交易價格;並因評定現值的主要項目建造成本等標準單價已近30年沒調,地方政府的評價又常考量政治現實而妥協,使得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而且市價愈高、落差愈大。因此,即使政府提高名目稅率也沒用,只要此一現象不除,實質率仍然拉不起來。試想,如果是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稅,上述那棟每年要繳的就會超過100萬元,而非10萬元。如此一來,有能力「養房」的投資客就會減少,也才能真正收到抑制房市投機、房價的目的。

是因應區域性飆漲的權宜作法,但投機炒作無所不在,現行制提供的炒作空間,政府應以建立實價課稅機制杜絕。政府已以打短期投機,也有打區域投機,現在要向房產稅制全面合理化進擊。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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